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学风正派,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在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中,50万元人民币为获奖者个人所得,450万元人民币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
授奖条件
(1)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2)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既可以根据候选人所取得的特别重大的单项成就,也可以根据候选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一生中取得的系列重大成就作为授奖理由进行推荐。
历年获奖名单
2002年 金怡濂2001年 王 选 黄 昆2000年 袁隆平 吴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