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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背景回放: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 实施措施:2005年2月份,中共中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进程:“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将为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道路带来一系列新挑战和新变化,以往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那些有悖于“社会和谐”的思维和做法都要予以调整,予以更新 入世:让世界感受中国 背景回放:2001年11月10日23时38分,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世界贸易组织的多哈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入世的决定。那一刻,掌声为中国响起来。 实施措施:入世以来,中国政府清理修改2300多项法律法规,公布所有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文件,各个地方政府也清理、修改或废止了19万多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大幅度降低了关税。中国还在诸多服务贸易领域实现了进一步开放,外国业界进入的条件大大改善。 进程:在全面认真履行承诺的同时,中国也获得了更多更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机遇。中国进出口贸易额从2001年的5000多亿美元,猛增到2004年的1.15万亿美元,由排名世界第六而一跃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中国,从世界经济汲取发展的力量,也为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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