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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陈永寿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犯罪嫌疑人陈永寿等人自2003年3月以来,分别伙同陈春仙、项先兵、陈高富等人,以注册或收购旧公司为手段,先后在北京市大兴、门头沟、平谷、宣武等区县操控北京鑫都联、金启航、盛世之鹰、燕山习燕等16家公司,以虚假“海关代缴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从北京上述公司所在税务机关领购万元版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1300余份,虚开给广东、浙江、上海、黑龙江、辽宁等20余个省市的300余家公司,涉案金额价税合计人民币1.3亿余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税收损失达2000余万元。2005年4月8日,根据犯罪嫌疑人陈永寿等人的供述和指认,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冉令喜、汪洋、陈光、李贺霞等人抓获,收缴用于打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脑8台、打票机3台、税控IC卡一张及接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张。查实,犯罪嫌疑人冉景祥伙同陆梅,自2002年12月以来,操纵北京宝迪康、盛泰拓丰、鑫盛世源、中首原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0余张,价税合计3亿元。经过北京市宣武公安分局经侦部门的不懈努力,现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四、山东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涉嫌骗税案
2005年3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移交线索,抽调二十余名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对华鲁纺织有限公司骗税案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是一个无生产工人、无劳动对象、无劳动资料、无生产能力的“皮包”公司,2003年6月至2004年10月间,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在不见货源、不见外商、不见生产厂家的情况下,将空白的核销单及箱单发票邮寄给深圳的犯罪嫌疑人刘蒋干、刘永豪等人,由他们以自找资源、自找发票、自己组织报关、自带外汇汇单的方式组织出口。这伙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外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人民币2349.57万元。专案组办案民警经过深入开展侦查工作,攻坚克难,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追缴赃款1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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