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明示:12元只是上限
“一个包房一天2毛钱,难道他们是在施舍乞丐?他们把权利人当成了什么?”9月2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的“卡拉OK版权问题研讨会”上,一家唱片公司的人士情绪非常激动。
当天是国家版权局公告的KTV(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征求意见期”的最后一天。一个月前,国家版权局公布了12元/天/包房的KTV收费标准,并确定8月21日-9月20日为征求意见期。
该标准公布之后,国内KTV产业的利益各方进行了激烈的博弈。上述唱片公司人士说,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各地方一些KTV从业者针对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标准,提出了大相径庭的意见,有些价格简直低得像卖白菜,令他匪夷所思。
“双方的差距太大了。”中国唱片总公司总编室副主任程瑞麟表示,“对于唱片公司来说,收费是有益的进步,但是KTV使用者认为这个标准还是太高了,我们不是很理解。”
“权利人觉得收费标准太低,KTV从业者觉得太高,有争议、有讨论都是正常的。”出席研讨会的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说,“国家版权局并非标准的制定者,收多少合适,由大家来共同商定,各方都应该讲出自己的道理。”
他表示,“最后的标准还需要产业各方来共同制定,但是有一条原则——合理性。”
据悉,国家版权局将在9月21日召开包括各地娱乐业协会在内的征求意见会议,至于具体的标准实施日期,王表示还没有最终的结果。
12元还是1元?
王自强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版权局收到有关KTV收费标准的意见共500多条。目前收到的15家省级娱乐业协会意见中,有8家没有提出异议,2家明确对12元/天/包房的收费标准表示反对,而有两家表示赞同,3家表示可以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