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数据报道




| 商业博客| 商业电讯| 商务旅行| 商务搜索| 猎头部落| 商道社区| 快乐办公|
数据首页 全球排名 商业排名 人文排名 数据中心 数据资讯 数字多棱镜 休闲吧 网址大全
HOME GLOBE BUSINESS HUMANITIES FOCUS INFORMATION OBSERVE BAR WEBSITE
  您的位置: 世界经理人 > 世界经理人数据 > 资讯快报 > 数字快报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世界经理人数据上投放广告
卡拉OK版权费12元是上限

世界经理人数据ICXO.COM ( 日期:2006-09-21 11:12)

本类精华文章
 《夜宴》4天卖了5500万
 13万!一房产公司公开叫卖经济适用房号
 中国高档白酒8000元一杯酒 天价!
 环境污染吞噬3%GDP 年损失达5118亿!
 7月全球芯片销售达201亿美元
 沪50位明星住址网上曝光
 广州8月楼价每平方米均价比7月降69元
 少林寺3.5亿建禅宗休闲区
 7000万起诉跳槽员工 富士康再爆天价索赔案
 卡拉OK版权费初定12元
 上海天价楼盘调查:每平米成本3万售价11万
 央行:去年反洗钱近800亿
 北大人民医院乱收费482.99万元
 “最高月薪”5727元-北京大学生工资指导价

  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是12元标准的坚决反对者。从8月21日起,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代表大约1000家KTV从业者,向国家版权局提出了自己的收费建议,即 “每间包房每天1元”。

  9月1日,南京市歌舞厅联合南京17家规模较大的KTV商家,召开第二次内部听证会,提出了“南京KTV仅能承受0.2元/天/包房”的收费意见,并已经上报国家版权局。

  9月15日,100多位深圳卡拉OK歌厅负责人在MTV版权收费座谈会上提出了MTV版权费“深圳方案”——0.086元/平方米·天,即1-2元/包房·天。9月21日,作为深圳KTV行业代表的罗湖区歌舞娱乐业协会秘书长张效坤,将携带由卡拉OK经营者签名的这份文件上京,与国家版权局有关领导面谈。

  而厦门KTV行业的从业者认为,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收费过高,最好按照歌曲的点击率收取版权费;杭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也在9月中旬起草了“0.5元/间/天”的建议书;重庆当地的娱乐业协会9月中旬也表示,同意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提出的KTV收费1元每天每包房的标准。

  “国家版权局对于这个标准慎之又慎。”王自强表示,国家版权局确定征求意见期,目的也是更多地听取各方的意见。现在看来,各方意见的不统一必将影响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一些KTV业者表示,由于KTV目前管理属于娱乐经营范畴,国家对其收取的税收收入高达25%,如果以12元为标准,每年上交的版权使用费几乎让他们难以承受。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负责人王化鹏认为,KTV娱乐业是暴利行业,收取一定比例的版权使用费,并不会影响这些营业场所的正常营业,“要看到,12元究竟在KTV的总营业中占多大的比例?”

  王自强认为,卡拉OK厅不是交不交的问题,是应该交多少的问题,但是交多少,卡拉OK厅和权利人要达成一个共识。“我个人认为,收费的多少,应该看版权费用在整个收入中的比例是多少,而不应该看绝对数字。”他说。

  “12元是上限,并不是一刀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会变化,如不同地区标准会不一样,即使同一个地区,不同的规模也不是一个标准。在公布标准的时候,这些理念和原则肯定会加进去。”王自强表示。

实施期未定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KTV收费标准公告的程序,在征求意见期结束之后,会由制定机构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协调,在统一意见之后正式向社会公告。

  王自强表示,国家版权局在21日将召开KTV各方会议,这个会议将是正式标准公告之前,国家版权局为产业利益各方提供的再一次公开交流和发表意见的机会。但是,王表示,这次会议的结果还不好说,“没有具体的实施日期,结果还需要等会议结束才能做出”。

  这意味着,此前盛传9月底将正式实施12元的KTV收费标准,将无法确定具体的实施日期。

  “是否实施,还得看各方达成意见的程度。”王自强表示。按照程序,国家版权局在收到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对于KTV收费的正式标准之后,面向全社会正式公告,并且正式实施。

  他示,“KTV应当交费,这是各方都毫无异议的,如果各方没有统一的意见,对于卡拉OK的版权保护实施时间就会有影响,对于权利人来说这是个损失。”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兵表示,“如何平衡权利人、消费者、经营者三方面的利益要花许多时间。”许多法学界专家也表示,能够尽快地实施KTV的收费标准,对于今后的司法实践和对权利人的保护都有意义。

  “政府、协会、权利人应该在这其中发挥协调的作用,价格是高还是低,应该还是要考虑到中国国情。”知识产权专家程永顺表示。

  “我们不能因为两边有争议,这个事情(KTV收取版权费)就停下来。因为使用作品和权利人之间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支付报酬是使用者承担的法律义务,不能不支付,但如果有争议的话,可以先执行然后再谈标准。”王自强表示。

  目前,一些KTV业者在明确反对这个“过高”的标准同时,表示如果强制执行这个标准,意味着KTV必须涨价。王自强认为,收费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这是KTV必须履行的责任。

 

上一页 [1] [2]

Google
 
     查看/参与评论
 
栏目导航
更多精彩,请访问世界经理人数据(data.icxo.com)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