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指数: ★★★★☆
【No.3:药品信任危机】
引言:在“看病贵,看病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大背景下,华源欣弗事件和齐二药事件,再次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于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事实表明,无论GMP认证制度、药品抽检制度,还是流通过程中的药品集中招投标制度,都很难有效地把住药品质量安全这道“闸门”。 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如此之多,百姓对药品质量安全怎么能不心生疑虑。
■典型事件:
①“齐二药事件”: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因造假药被查封停产。
事件起源:广东患者肾功能衰竭:
今年4月22日和4月24日,广东某医院住院的重症肝炎病人中先后出现2例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至4月29日、30日又出现多例相同病症病人,引起该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肝肾疾病专家会诊,分析原因,怀疑可能是患者新近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
②“欣弗事件”:(具体内容略)
■感言:
药品管理有多少“黑洞”?
一问:药厂是治病救人第一位还是商业利润第一位?
二问:药品说明书修改是否应在大众媒体公示?
三问:对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监管,怎样才能做到真正严格、有效?
四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信息能否在第一时间披露?
五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相对滞后的我国是否该建立相关的奖励和约束机制?
■专家谏言:
药品集中招投标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压低虚高药价,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和药品流通秩序。 因此,决定某种药品是否能中标的因素中,质量和价格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评审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把控,只是通过审查药厂提供的药品批准文号、GMP认证和近期质检合格证明文件。但由于这种程序性审查缺乏实质性审查的配合,几乎无法保证随后进入医院药品的质量安全。
“齐二药”“欣弗”事件‘暴露出药物安全监管存在严重漏洞,要切实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而随着各种问题药不断被曝光,一些地方接连出现“高价药中标,低价药中不了标”的怪现象,药品集中招投标制度存废之争再起。
■危机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