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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的中小城市和东南沿海工业园区的建筑物密集、有合理热负荷需求的地方将分散的小供热锅炉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在工业企业(石化、化工、造纸、纺织和印染等用热量大的工业企业)中将分散的小供热锅炉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分布式电热(冷)联产的示范和推广;对设备老化、技术陈旧的热电厂进行技术改造;以秸秆和垃圾等废弃物建设热电联产供热项目的示范;热电联产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等配套措施。实现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2002年的27%提高到40%,新增供暖热电联产机组4000万千瓦,形成年节能能力3500万吨标准煤。
4.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钢铁行业重点实施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高、焦、转炉煤气回收利用;水泥行业重点在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煤炭行业重点回收利用煤层气(矿井瓦斯气);铜、铝生产企业,化工行业余热利用(如硫酸余热发电);纺织行业冷凝水回收及锅炉压差发电;独立焦化企业的焦炉煤气回收利用等。“十一五”期间,实现在钢铁联合企业实施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全高炉煤气发电改造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形成年节能能力266万吨标准煤;在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每年30套,形成年节能能力300万吨标准煤;通过地面煤层气开发及地面采空区、废弃矿井和井下瓦斯抽放,瓦斯气年利用量达到10亿立方米,相当于年节约135万吨标准煤,既充分利用资源,又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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