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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一批药品违法广告名单,相比往年公布的违法名单,此次监测到193次违法情况,是数目最多的一次。为何药品广告违法率一直居高不下?业内人士认为制药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缺少核心竞争力,重心放在市场营销上,以医师公关、媒体广告等手段为主,导致药品市场的广告整体水平低下,违法现象不断。
加大监控促使问题产品退市
和许多同行一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广告监管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对违法广告,我们只能监测,然后把虚假药品广告以‘案件移送书的形式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通过加强监控力度,来增加不良商家的市场运营成本,定期向公众公布监测的违法药品广告结果,产品销售随之受到影响,商家在无利可图时就会自动放弃这个产品的经营。据记者了解,“鼻炎一贴灵”、“派特灵”等产品就因此退出了广州市场。
省级药监部门虽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查,但受人力、设备、设施等条件的限制,电视、广播的药品广告监管就存在盲点。该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只有广东省和深圳市的药监部门分别于2006年、2005年设立了人工监测系统,因此,相对于平面媒体的监管,电视、广播类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违法“钉子户”或可被暂停销售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一批违法药品广告中,出现不少“钉子户”,如辽宁新世纪制药有限公司的“通脉强肾酒”、洛阳远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力补金秋胶囊”等(在去年国家、省级公布的违法“黑名单”上屡屡出现)。
所幸,将于2007年5月1日执行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对严重违法广告者,可由省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省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要责令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对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的,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区域内销售,并责令在原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广东省也相应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更为加强。从去年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了省市两级监测网络,今年开始将网络向县一级延伸,加大了监测网络覆盖面,从基层开始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例如此次公布的违法广告公告中,就有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的违法药品广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