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号“通缉犯”:娜迪亚-科马内奇
通缉级别:B级
“罪行”:扰乱比赛
国籍:罗马尼亚
项目:体操
奥运成绩:金牌5枚
通缉理由:该犯是典型的“少年犯”。在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上,年仅14岁的该犯参加了体操比赛。当她从杠上飞落而下后,居然纹丝不动地站在裁判员面前时,公开向裁判“示威”。整个大厅立即“爆炸”了,两万多名观众吹着口哨,挥舞着手帕呼喊,严重影响了赛场秩序。随后,电子屏幕亮出了:“1.00”的分数。蒙特利尔奥运会主办方首次用完美无瑕的电脑系统计分,结果却在该犯的首次比赛时就因电脑没有准备输入满分程序而出现问题。原先认为9.9分就够了,该犯却获得了10分满分。赛场的观众又一次“爆炸”了,导致比赛长时间中断。为此,组委会又不得不临时改装了电子记分牌,并使国际体联重新设计一个能够显示10分的记分牌。
点评:“犯罪”不分男女,“有罪”不在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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