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体制改革之后,中国行政治理体制还面临哪些挑战?还应具备怎样的时代要求?还应如何继续推进和深化改革?笔者认为,中国政府治理体制需要十大转型。
行政治理体制需要大变身:还权于民
世界经理人数据:http://data.icxo.com 改革行政治理体制需要大变身。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已经进行四轮清理审核,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992项。应该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弊端。表现在:审批的范围仍然广,环节多,法律依据不充分,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操作项目多,寻租行为突出。有的机关对审批事项清理不彻底,虚报数字,有的则减掉无关紧要的审批事项,把对自己有利的事项留下。
行政审批过多、过滥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不彻底有关。每隔5年一次机构改革似乎是一个周期,之前1998年和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主要精力都是围绕着精简机构来进行,却没有能够走出精简之后再膨胀的循环。原因有三:一是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庙”未拆。既然“庙”还在,就得有人去“烧香拜佛”。以往,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也拆过少数“庙”,但“庙”并未真正拆掉,有的“庙”名义上拆了,实际上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叫“寺”了。有的“庙”合并了,但实际还存在着,不过叫“殿”了,而且在行政任命时,还要加上同“庙”一样的行政级别,这样的机构改革就不会成功。二是机构中的“和尚”还在。“和尚”还在,没有“还俗”。虽然,“庙”里派了少数几个结缘少的“和尚”去外面做“佛事”,但“庙”里的大多数“和尚”还继续“念经”。三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如果政府的职能不转变,机构改革就不会真正成功。中国多次机构改革未取得应有的成功,就在于没有还权于民,始终割舍不下“官办”那一套,结果机构改革没有取得实效。还权于民,政府改革才能到位。
行政治理体制需要大智慧:因时而行
改革行政治理体制需要大智慧。如何协调计划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因时而行。如果宏观调控过多依赖行政干预,同时缺乏统筹考虑,将会造成市场的过度振荡。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认为,“政府干预本身是强制性的,政府职能增多会增大政府的权力,影响政府工作效率,并且由于政府官员与干预结果没有利害关系,导致不负责任的态度。”政府干预是成本很高的调控手段,短期内对市场起到抑制作用,绝不可以长期化;而且必须在合法性、合理性、临时性、辅助性的原则下进行。如果通过政府干预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那么,政府不但没有纠正市场失灵,而且造成了新的失灵。
目前我国尚未在政府干预和价格运行之间建立规范、系统的关系,仍过多依赖行政手段干预价格和市场供求,缺乏前瞻性,缺乏成本和效益对比分析。政府对经济的调控不是通过调整宏观流量,从而影响市场信号,而是直接控制市场信号,比如生产要素的定价权仍然掌控在政府手中。政府管理市场,应更多地采取法律手段,警惕暴风骤雨式的运动式行政干预。
行政治理体制需要大协调:回应民意
改革行政治理体制需要大协调。现代政治文明以民主政治来消解矛盾和冲突,追求社会稳定与和谐。而表达权则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内容。公民能否评议政府是检验政府治理模式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志。因此,一个公正的政治制度设计必须安排一定的利益表达渠道并以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为基本前提。在制度安排上,政府尤其应注意倾听那些利益表达渠道较少、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和地区的声音。然而,目前行政管理体系中,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不够。征地纠纷背后是失地农民的权利保障不够,“管理层收购”出现诸多问题则与内部交易、职工不知情有关,手机漫游听证无果而终折射了公民参与决策机制的缺失。
长期以来,政府重视“下向表达”,习惯于以上级的身份自上而下地发号施令,这种表达是命令式的,往往不被民众真正理解和接受;网络时代,大量信息“自由传播”,更需重视“上向表达”,即从民众的角度而不是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这样,双方更易达成一致。因为,当民众和政府都从对方角度看待同一问题时,这本身就是良性沟通。
这就要求建立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以充分了解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需求,并在意见综合和决策中加以协调,形成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