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上海中心大厦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南路500号根据开发银行大厦39楼 邮编:200120 电话:6888366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传真:54485031
5.环评工作程序
⑴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⑵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⑶ 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公众意见调查 ⑷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⑸ 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⑹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6、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和调查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等。详见附件公众参与表。
(2)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 上海环境热线网站(http://www.envir.gov.cn );
7、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环评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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